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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宣傳】嘉義縣政府同意嘉義縣體育會與消防署訓練中心辦理公共安全潛水訓練需要於布袋第三漁港辦理及進出

一、嘉義縣政府核准嘉義縣體育會與消防署訓練中心辦理公共安全潛水訓練需要進出港事宜,期間自即日起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訓練活動進出港以不影響漁船筏停靠及漁民作業為原則,請事前評估風險,擬訂緊急應變計畫,並妥處保險及安全維護事宜。

二、為確保從事海洋水域活動之船艇浮具航行及人員安全,應落實執行航行安全計畫,當氣象或海象不佳,氣象署通報布袋-馬公間藍色公路海象預報資料,達布袋港實施客船進出管制標準,或海巡單位認為氣象或海象不佳,對活動人員安全有顧慮時,應即停止其出航計畫時,請海巡單位管制不得出港。

三、出港後相關活動 ,涉及水上遊憩活動行為,倘訓練行為或進入區域依法應申請同意者,應向有關機關事先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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